[索引号] 1161080001608240XM/2026-01021 [ 主题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[ 发文日期 ]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
[ 名 称 ] 榆林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贺春芳 刘克广)
榆林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贺春芳 刘克广)
时间:2026-08-13
来源: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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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本人保管不善,将编号为榆市国用(95)字第25942号,坐落于西沙春光巷5排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.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声明人:贺春芳 刘克广

2026年08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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