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本人保管不善,将编号为横国用(2008)第01689号坐落于横山区苏庄则村土地证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广华
时间:2025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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