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索引号] 1161080001608240XM/2025-01047 [ 主题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[ 发文日期 ]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
[ 名 称 ] 榆林市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声明(雒鹏云)
榆林市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声明(雒鹏云)
时间:2025-09-12
来源: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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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本人保管不善,将051229 (他项权证号)坐落于榆阳区怀德路安康巷征稽所小区2单元402室他项权证证明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.现声明该他项权证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声明人:雒鹏云

2025年09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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