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索引号] 1161080001608240XM/2025-00517 [ 主题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[ 发文日期 ]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
[ 名 称 ] 榆林市不动产权登记受理凭证遗失声明(闫骅)
榆林市不动产权登记受理凭证遗失声明(闫骅)
时间:2025-05-06
来源: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分享:


因本人保管不善,将编号为202401023814号坐落于榆阳区东沙兴达巷2号(东)受理凭证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.现声明该受理凭证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声明人:闫骅

2025年05月06日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